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5月2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人大机关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后,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改,不折不扣,抓严抓实,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机关工作落实、建章立制的动力,促进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和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承担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督办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进行逐条逐项分析,对标对表,对号认领,并按照要求严抓真改,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把积极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促进党员工作作风转变,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为明确整改责任,保证整改实效,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向整改责任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针对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强化建章立制,注重整改实效。在整改落实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人始终坚持全过程监管,对巡察问题整改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实时跟踪督查,每个整改事项明确至少一名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协调推进责任单位、责任人抓好整改具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落地见效。目前所反馈的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修订完善了4项工作制度,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在问题整改落实上、工作作风转变上、推动工作发展上。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入脑入心问题
(1)落实理论学习机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丰富学习内容,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人大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学习实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抓好党支部学习计划实施,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辅导学习、明法讲坛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党员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切实实行学习签到制度。将学习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评,有效提高党员参与率,鼓励支部党员踊跃发言。
(2)理论学习形式不够丰富,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明法讲坛等形式,进行互动、体验式学习,增强学习实效;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根据学习的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及党组工作要点,开展集体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共计12场次,自觉运用新思想、新思维推动人大工作。
(3)部分党员干部学习“学习强国”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学习监督。要求学习落后的党员干部比学赶超,迎头赶上,定期公布学习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硬件之一;二是进一步加大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力度,机关党支部对学习强国年度积分靠后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体约谈。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4)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县人大机关在新闻发布方面将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报批审核,补齐之前审校手续;2019年县人大机关公共领域宣传,也根据规定,及时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5)意识形态工作与主责主业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人大机关党支部2017年总结、2018年工作思路和2017-2019年人大机关办公室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已补充完善意识形态方面开展的工作内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依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人大机关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行动不够有力问题
(6)根据县委关于印发《霞浦县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霞委〔2019〕68号),所有党员均要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篇》、参加志愿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但发现仍有部分党员未按要求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支部今年组织开展《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研讨12场次,要求党员自觉通读;二是进一步增强党建服务能力和本领,结合人大机关开展的“提质增效年”活动,更好地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三是进一步壮大县人大机关“明法”志愿者服务队伍。截止11月底组织县人大机关“明法”志愿者服务队参加志愿活动16场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办实事好事20多件,充分展示了人大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7)机关各委室在完成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年度工作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承办落实反馈通报清单制度,各委室及时反馈审议意见的最后办理时限,提出督促办理建议意见,形成督办单,以办公室名义通知承办部门,督促审议意见办理的及时依法落实。
4.关于机关职能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8)信访工作开展不够规范,信访工作登记、审批、转办程序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收到信访件后,均严格按规范程序审批,由委室负责人提出建议意见,再呈分管领导批示;二是自收到信访件之日起,统一在三日内交办(除特殊情况外);三是已将6件信访件未经领导审批的手续补齐。
(9)监督效果不佳。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工作后,各委室监督落实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持续听取审议县政府审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人大监督审议整改的硬度,县政府狠抓审议发现问题的整改,指导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6项。听取审议2019年以来县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构建审议、反馈、评议与过程结果通报相衔接的闭环运作机制,让审议意见“落地有声”;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出台《霞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拓展依法履职,加强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重点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办理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5.关于机关日常管理抓得不够紧问题
(10)考勤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的实施意见(霞常党{2017]2号)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并将机关老化考勤机换成管理精准的钉钉考勤机,提升考勤的管理水平和效能;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上下班考勤和请休假制度,每月生成考勤报表,在机关内通报公示,并纳入年终评优评先体系;三是加强教育,对机关干部进行集体约谈。
(11)文件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加强文件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文件管理意识。掌握文件收集、整理、保管的技能。拟采购高拍仪等设备,对收到的上级每一份文件建立电子文档及目录,规范数字化登记归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2)收发文不够严谨认真,存在文号重复、发文的文号顺序与时间顺序不符和部分收文未登记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办公室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发文流程规定执行,对收到的每一份文件建立电子目录,妥善保管,确保无误。明确文件编号要以领导签字后再编号、印制,杜绝预先编号造成的文件重号和发文时间错误现象。
(13)调研视察工作不够深入。县人大机关在调研视察中,反映问题的高度、广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优化调研视察工作流程和方案,做到真正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时间安排合理,实地视察范围要广,坚持开门纳谏,要注重点面结合、上下联动,进行立体式的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充分掌握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的调查报告奠定基础。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常委会议题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开展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养老事业发展、加快乡村产业振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等11场调研,形成的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为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相关工作、服务人大履职提供了参考。《霞浦县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挑战及对策思考》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14)调研不平衡,偏远乡镇调研次数偏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年以来县人大开展的调研和执法检查多安排关注偏远乡镇,多了解偏远乡镇工作情况。5月以来开展的霞浦县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代表重点建议件办理情况等调研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教育工作调研等,重点深入柏洋、北壁、海岛等偏远乡镇实地视察,并将形成常态。
(15)学习存在“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人大机关党支部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已对存在抄袭文章的1名党员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重新撰写相关学习心得体会。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16)接待无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补全2016年12月接待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列支住宿费及餐费的审批单,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7)超标准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于2017年11月17日接待环保世纪行一行20人,配餐6人、餐费超标且无审批单问题,补全审批单和公函并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手续的若干规定》《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对无公函或无其他有效证明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18)2016-2017年,县人大机关存在公车维修报销不规范、无审批、先维修后审批和车辆维修发票未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等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至2017年部分县人大机关公车维修报销不规范、无审批、先维修后审批和车辆维修发票未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等不规范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补全相关的材料。二是完善公车维修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学习财务报销制度,对公车维修报销不规范,一律不得报销,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4.关于差旅费管理不够严问题
(19)县人大机关存在多次出差集中一次审批、未审批或事后审批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层层落实审批人责任,对10笔未审批单据进行重审补签;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及财务人员学习了《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加强政策解读,要求机关干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
(20)超标报销差旅费。部分机关干部差旅费未按“霞委〔2017〕22号”和“霞价〔2013〕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成责任人清退超标报销差旅费1560元;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管理,切实执行《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财务报销票据严格把关,对不合规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在机关干部及财务人员中开展财经知识学习和廉政教育,要求机关干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
(21)差旅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任人清退违规领取差旅费120元;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管理,切实执行《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5.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22)大额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了《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加强票据审核、规范资金管理,除慰问款、遗属补助、零星小额费用(1000元以下)允许现金支付外,其余报销经费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3)办公用品发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充完善办公用品发票相关信息11笔共1363.6元;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及财务人员学习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加强政策解读,要求机关干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
(24)发票项目与发票实际业务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相关手续,补充完善办公用品发票相关信息;二是清退与发票实际业务不符的公车通行费100元;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及财务人员学习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加强政策解读,要求机关干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
(25)报销金额与附件金额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令清退与附件金额不符的调研包车费198元;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及财务人员学习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加强政策解读,要求机关干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
(26)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职在岗工会会员已按规定标准补交2016年至2018年度机关工会会员会费,共计14657元;二是组织机关工会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会费交纳工作和工会经费的使用报销,按规定补助行政经费。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足额收缴。
(27)列支经费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履行《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4月后召开的会议未再提供水果;二是加强办公室人员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对类似违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列支。
6.关于固定资产管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28)县人大机关在资产管理上未按资产管理规定完善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清点、销毁等工作使账实、账卡、账账相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07年6月以来年限较久,损坏严重无法使用,同时已过报备使用期的相机、空调、电脑等设备已做报废处理。二是对购置于2014年1月和11月的电脑,卡片录入与登记数量不符进行拆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
(29)应列未列固定资产而做办公经费列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查账未列入的固定资产为2016年1月25日购置4040元宣誓台一个,于2020年9月分别在财务账、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财产管理台账补录为固定资产,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问题
(30)县人大机关支部抓支部运作不够有力,存在党建工作过于依赖常委会党组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创新推行县人大机关党建“335”模式,9月30日已制定《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开展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整改措施》《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清单》。
(3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县人大机关民主决策过程不完善,支委会议记录不够详实,未能体现决策程序及支委发表意见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党支部民主决策过程、支委发表意见坚持支部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完善支委会记录,把会议记录记全、记细,记录每个人发表的意见,留存好相关资料,加强会议记录全程管理。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32)支部建设不够规范。县人大机关党支部换届未按程序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提高支部班子建设,今后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
(33)党员大会党员参与率不够高,普通党员参与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党员学习意识。结合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人大工作重点,依托学习强国、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二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管理。完善学习会议签到制度,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务必参加理论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有特殊情况要书面请假,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34)对组织生活会重视不足,部分党员未按组织生活会要求查摆问题和自我检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落实“三会一课”、思想汇报、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方面的检查落实和精细化管理,加强工作检查与督促,增强工作实效,落实责任制度;二是对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1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重新撰写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35)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开好组织生活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严格按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好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党组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6)民主评议党员数据不符,民主评议票数多于会议签到表签到人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查找存在问题原因,纠正错误,规范统计口径,严格统计、复核、审查程序;二是改进签到方式,在今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明确参会人员及人数,建立会议签到表附名字签名制度,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的问题,并认真把关、严格统计。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问责力度不大问题
(37)2016年以来纪检组未有自查自办案件,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国庆、中秋期间会同工作处深入驻在部门和覆盖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督查。二是加强“三不”机制建设。加强廉政教育,采取组织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参加法院牙城原人大主席陈华杰庭审旁听、通报典型案例和典型问题等形式,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大了问责力度,对人大机关和覆盖单位共13位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采取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问题
(38)对于2017年5月26日县审计局检查反馈的问题,县人大机关虽制定了整改方案,但在实际整改过程中并未落实到位,相同的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发现的2018年洗车费票据报销不规范、整改成效不够显著问题进行说明;二是对洗车费未按月或季度报销问题,对时任办公室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整改未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39)在落实“1+X”督查的工作上,县人大机关只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做出整改,未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成责任人清退违规领取差旅费120元;二是对临时聘任的机关会计人员予以解聘,对分管机关财务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及财务人员学习了《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加强政策解读,要求机关干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人大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4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名、临聘人员1名;批评教育3人次,解聘1人。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
通过整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和深化。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巡察工作的要求,久久为功、持续用力,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人大机关工作全过程,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把班子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各委室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向下延伸,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人大机关将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检查,持续推进,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止出现新的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结合新时代人大工作实际,持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让敬畏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成为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高质量推进县人大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2594;通讯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1号——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lin.8598@163.com。
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7日